近日,棲霞市財政局印發了《關于推進市屬企業、公立醫療機構實施陽光采購的通知》(棲財字〔2019〕47號,以下簡稱“通知”),旨在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采購行為,促進企業降本增效,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,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,標志著陽光國企采購平臺(以下簡稱“平臺”)全面開展棲霞市陽光國企采購工作。
通知要求,棲霞市各市屬企業、公立醫療機構凡采購服務類20萬(含)、采購貨物物資及設備類30萬(含)以及工程建設類50萬(含)以上的各類采購項目,原則上都應通過煙臺市公共資源(國有產權)交易中心以公開方式進行。為此,平臺將充分把握企業主體原則和市場競爭原則,充分遵循市場經濟規律,杜絕一切不正當市場行為;要把握成本效益原則,發揮同質類商品集中采購優勢,進一步降低采購成本。
通過平臺采購,對解決國有企業采購信息公開渠道較窄、管理環節薄弱等問題,對全力以赴推動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,推進實施國有企業加強陽光采購管理,積極發揮市屬企業規范引領帶動作用具有重要意義。下一步,采購平臺將積極與棲霞市財政局對接,開展棲霞各市屬企業、公立醫療機構采購平臺系統培訓及相關工作,切實為棲霞市各市屬企業、公立醫療機構做好第三方服務。同時,與其他縣市區繼續推廣和宣傳陽光采購的重要意義,力爭實現陽光采購全市覆蓋。